编辑时间:2019-05-25浏览次数:98
现在,在许多偏远的山区村庄,有被破坏的旧房子被破坏,其中一些仍在房屋的框架内,有些完全倒塌,只剩下废墟。
小编在中学时代有一位老师。她的房子倒塌了一年多。她没有关注她的工作而住在这个城市。现在她退休了。她想改变自己的环境,住在自己的家里,在老房子里盖房子。但村干部不同意。
我告诉老师,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仍然是你的。您可以根据规定重建它,但您必须快速建造房屋。如果它倒塌了两年多,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使用房屋的权利。
根据国土部《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》第52条规定:空闲或房屋坍塌、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,不确定土地使用权。已经确定使用权的,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,注销其土地登记,土地由集体收回。土地部制定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使土地资源得到有限使用。村干部不同意的基础也是这一规定。
但是,从实际的角度来看,我老师的宅基地已经闲置了两年多,而且村集体无法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。而且,由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涉及农民的利益和公民的财产权,村集体不能任意行使恢复权。村委会或村干部是没有权利说不同意,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执行。
根据“土地管理法”第65条,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,由原先批准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。换句话说,未经政府批准,无法收回使用宅基地的权利。
小编想借此机会告诉大家:在家乡有老房子的朋友,尽量不要让老房子倒塌。如果它崩溃,有必要找到一种快速重建的方法。否则,两年多来,宅基地的使用权确实会被收回。那时候,后悔还为时已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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